日前,河北廊坊檢驗檢疫局受理了一批冷卻機(高頻熱處理機)進口報檢,貨值逾16萬美元,在現場檢驗時,發(fā)現冷卻機銘牌上顯示電流使用頻率為60Hz(我國的交流電供電頻率為50Hz),另外冷卻機銘牌上顯示的序列號與定購合同不符。
由于電流頻率不同,此冷卻機在我國不能正常使用,廊坊局檢驗人員出具了檢驗不合格證書,對不合格產品實施了退運處理,及時為企業(yè)挽回了經濟損失。